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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检察听证业务培训会
时间:2022-11-0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近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暨检察听证业务培训会,15名来自县政协、县税务、县妇联、县教体局等基层组织行业人士受聘担任听证员。



  会议由副检察长李诚主持。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德梅同志宣读了《关于聘任穆娜娜等15名同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的决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江同志向听证员们颁发了聘任证书,受检察长委托并就进一步做好听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听证的重要意义。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和改进案件审查工作,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措施,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司法”的重要方式。二要充分发挥听证效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积极邀请听证员参与各类案件审查活动,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三要依法履行听证职责。结合听证拟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邀请听证员,使听证员的专业性、中立性与案件听证的需求紧密衔接,希望听证员们发挥专业优势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公开听证工作,当好案件“质检员”“监督员”,坚持司法为民,坚守客观公正,使案件办理更符合天理、国法、人情。四要积极做好听证宣传。要发挥好听证员的桥梁作用,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聘任仪式结束后,案管部门负责人对听证员进行了初任培训,围绕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及《羁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案件听证的范围、程序、规则、履职、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会后,全体听证员参观了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未检工作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了解了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的业务工作情况,办案理念及检察办案场所建设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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