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民生之首,安全是发展之基。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窨井盖专项行动,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在最高检制发“四号检察建议”后,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学习领会上级院指示精神,整合“四大检察”力量,组建以第一检察部牵头、其他部门相配合的专项团队,全面排查办理过的涉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梳理窨井盖管理类问题。邀请县级有关部门参加上级院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视频会议,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近日,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娟同志的带领下,第一检察部干警到县住建局和县执法局,就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座谈。重申“四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窨井盖工作情况及底数,就加强对窨井盖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创新群众参与渠道等方面达成共识。
座谈会后,第一检察部干警与县住建局、县执法局领导在城区内对窨井盖进行了实地查看。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一一整改落实,并从短期见效、长期消除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县住建局领导表示,检察建议的发出提高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下一步将持续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督促窨井盖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下一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好涉窨井盖相关的为民办实事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