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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3-02-13

附件1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服从中共镇康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中共镇康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对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镇康实际,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开展检察技术工作。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开展检察外事工作。做好其他应由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派驻勐捧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2.以更实措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二是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四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3.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将深刻认识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是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三是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四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4.以更高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二是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积极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86,065.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76,065.4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234.53元,下降13.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076,065.47其中:本年收入9,014,177.52元,上年结转收入61,887.9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14,177.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87,434.53元,下降17.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86,065.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076,065.47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842.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2,042.36元,增长24.13%。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预算增加2人,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标准提高;三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部门预算;四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733,223.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81,976.89元,下降83.01%。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没有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二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三是2023年服装经费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43,824.3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09,223.11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9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文化建设、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检察业务工作方面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害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920.8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496.81元,主要用于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0,963.2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8,234.1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03.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3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400.00元,下降44.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4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5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中关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执行‘只减不增’政策”的规定要求,以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基础,统筹考虑2022年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工作实际情况,测算2023年公务接待费需求,确保“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9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200.00元,下降49.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14%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一是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二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中关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执行‘只减不增’政策”的规定要求,以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基础,统筹考虑2022年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工作实际情况,测算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需求,确保“只减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提起司法救助案件数大于等于2件;二是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学校数大于等于10所;三是组织检察人员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各类主题学习活动项目数大于等于4次;四是批捕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达100%;五是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率大于等于80%;六是202311月底前项目整体支出进度大于等于95%;七是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5%;八是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率大于等于95%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巩固和深化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一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100%;二是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大于等于90%;三是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大于等于90%;四是内保人员工资兑现及时率达100%;五是节能减排达标率达100%;六是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大于等于90%;七是干警对综合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八是干警对办案场所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1,453.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653.24元,增长9.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332,038.24元,其中,流动资产448,371.83元,固定资产12,602,26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1,403.7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63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36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6,18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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